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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精神 把握人口动向

 
来源:人口研究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22
 
背景 2015年11月3日,新华社发布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其中谈到:“第九,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一方面,据调查,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国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今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态势明显,2014年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5%,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这些都对我国人口均衡发展和人口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可以通过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这是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国家卫计委等部门经过认真测算,认为实施这项政策是可行的。” 最近两年在全国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提法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一切都说明政府人口观正在重建之中。 如何学习中央精神、把握人口动态,需要人口学者提供专业意见。为此,《人口与发展》编辑部特别组织了本次笔谈。以下发表六位学者的文章和见解。 要增强人口大势观 顾宝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了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人口与发展》杂志编辑部提出,就习总书记所作的《说明》,特别是其中关于人口形势的阐述展开笔谈,实在是一件非常有意义也是很有针对性的事情。 由总书记作的《说明》代表了中央对于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新华社随即在2015年11月3日全文发表了这一《说明》。令人瞩目的是,在需要重点说明的九个问题中,就关于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问题(第九点),专门对我国人口形势做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这在历来的关于五年计划的制定中是从未有过的,既反映了人口形势对于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也体现了统一对人口形势认识的紧迫性。 应该说,在五中全会后,人们对“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关注是一直在不断升温的,包括可能的产房紧张和儿科大夫的缺乏,幼儿照护设施的短缺,职业妇女面临的职场和生育的两难,延长产假和奖励生育的提议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落实全面二孩的政策确实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对第九点中长达近五百字的“关于”这个政策出台的《说明》却缺少认真的学习宣传与研究,甚至鲜少提及。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现象。好在《人口与发展》编辑部在《说明》发表半年以后还是来组织了这次笔谈,算是一件令人欣慰的幸事。 1 政策调整和形势判断 五中全会作出的全面二孩政策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因为它宣告了实施长达35年的以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主线的生育政策的最后终结。但是,同样重要的,可能是更重要的,五中全会通过《说明》作出了对当前及今后我国人口形势的重要判断,并成为彻底终结一孩政策的依据所在。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对我国人口形势的重要判断,那么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可能仍然是一个问号。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关于生育政策的争论可谓越演越烈,尽管呼吁声不断高涨,但生育政策的调整却是一延再延。对于生育政策调整与否的不同意见实质上在于对我国所面临的人口形势的不同判断所致。尽管一次又一次的统计调查表明我国的生育率从90年代初以来已经长期处于更替水平以下,但“水分很大,瞒报漏报严重”一再成为否认低生育率的利器,出现了官方认可的生育水平多年来停留在1.8不变的奇怪现象。“群众生育意愿没有根本改变”一直是生育政策不宜调整的主要理由。虽然多年来开展的上百个生育意愿的调查包括官方自己的调查都表明群众的生育意愿已经很低而且在不断弱化,但官方仍然认为调查中表达的生育意愿并不反映一旦政策放开会出现的生育行为。“政策放开就会生育反弹,人口失控,就要犯历史性错误”成为紧箍咒。到三中全会决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面对单独夫妇的冷淡反应,又以“完全符合预期”,“尚需观察”来否认“遇冷”,甚至用羊年来做解释。多年的低生育率必然带来劳动人口的减少,但还是强调我国的劳动力“是美国总人口的几倍”,无须担心。“民工荒”是因为新生代的农民工过于挑剔造成的。老龄化也是过分渲染,我们不是“未富先老”而是“边富边老”,甚至认为老龄化是由于年龄划分不当,如果把老年的年龄下限提高,老龄化也就不存在了。至于说跌入低生育率的陷阱,连欧洲的生育率都在回升,中国还用担心吗?如此等等。 以上种种观点,多年来频频见于报章刊物、演讲发言,难道因为一孩政策的终结就烟消云散了吗?如果对于人口形势问题的认识还是没有真正弄清楚,那么尽管生育政策调整了,在实施中仍然可以出现与政策调整的初衷相悖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重视中央在五中全会上作出的关于我国当前人口形势的判断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2 长期争论和总体趋势 让我们看看习总书记在《说明》中对我国人口形势作出了怎样的判断。在《说明》一开始就指出:“当前,我国人口结构呈现明显的高龄少子特征,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说明》开宗明义,概括了当前我国人口形势的基本特征,并且用三个“明显”来强化对这些基本特征的认定,已经到了不言自明、无法含糊的地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不仅是一个老年人口增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年轻人口的大幅度锐减。我国0-14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上世纪的50-70年代都在40%左右,到80年代降到三分之一左右,到90年代降到四分之一左右,进入21世纪降到五分之一左右,到目前降到了只占六分之一左右。年轻人群的萎缩就意味着劳动人群的萎缩、纳税人群的萎缩,而与此同时,老年人群不断增大,就难免造成入不敷出的局面。“老年人口比重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4岁以下人口比重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难道这样的状况不值得警觉吗? 而另一方面,人们的生育意愿,特别是年轻人群的生育意愿不断弱化。如《说明》所言,“现在的生育主体是80后、90后,他们的生育观念变化了,养育孩子的成本也增加了,同时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养儿防老的社会观念明显弱化,少生优生已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决定了今后我国的生育水平将继续低迷,不可能再回到中国历史上的高生育率的时代,甚至也难以回到更替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究竟应该为迎接一个低生育率时代的到来赶紧做好准备呢,还是对中国未必会跌入低生育率的陷阱心存企望呢?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所受到的冷淡反应,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说明》中指出,“据调查,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来,全国符合政策条件的夫妇有1100多万对。截至今年8月底,提出生育二孩申请的只有169万对,占比为15.4%”。也就是说,只有不到六分之一的单独夫妇提出了申请,那么最后真正生育的夫妇比例肯定更低了。《说明》中还特别加了“只有”二字来强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的比例之低,这难道还不叫政策调整“遇冷”吗?申请再生育的夫妇那么少,比例那么低不值得研究吗?为什么还一味坚持“完全符合预期”呢? 关于劳动力的趋势,《说明》没有强调我国劳动人口总量依然庞大,没有强调年轻人口择业挑剔,而指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绝对减少,这种趋势还在继续”。我国的劳动力的变化基本上是一个三部曲,首先是由于多年的低生育率使年轻劳动力数量减少,比重降低;然后是劳动力整体平均年龄上升,人群变老;最后是劳动力总量萎缩。长期以来,关于刘易斯拐点和人口红利争论不休,而《说明》明确点出,我国的劳动力不仅已经进入了“绝对”减少的状态,并且“还在继续”。 《说明》在最后明确提出了“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的要求。这是我国人口工作的方向性转变,从长期以来以降低过高生育率和放慢人口的过快增长为中心,转向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减少和消除影响人们生育的因素,减轻人们在生育中的困难,从而使生育潜力真正得以释放,这正是今后人口工作的重点努力方向。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强调还要对生育严加管控,决不放松,是显得多么不合时宜啊! 3 反思精神和大势观念 从多年来人口学界关于人口形势的各种争论到五中全会关于我国人口形势的判断,我们可以有什么启示呢? 过去几十年来,不仅我国的经济形势、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的人口形势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客观形势变化快,人们的认识一时跟不上这种变化,这是常有的事。比如,1992年开展的38万人调查第一次报告了我国生育率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许多人(包括我在内)不相信,认为肯定是数据出了问题。但随后的多次调查一再表明,我国的生育率的确是进入了低于更替水平的时代,而现在已经成了人们的共识。又比如,尽管我向来不认为放开二孩就会出现生育大幅反弹,但当在江苏调查中和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看到年轻人群对于生育二孩竟如此冷漠的反应,我还是感到非常意外。我的直觉感到,我们的社会真是变化太快,包括青年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自己的认识已经滞后于现实的变化。 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所谓“我国人口多,劳动力庞大,群众生育观念强烈”等等关于中国人口问题的认识所形成的思维定势往往会阻碍我们去看到人口形势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自觉地去摆脱思想定势的束缚,对已有的认识进行反思和检讨,不断进行修正,以便跟上形势的变化。因此,反思精神极为可贵,要反思才能突破,要反思才能更新,要反思才能前进。只有在不断的反思中才能不断地实现我们对人口规律的再认识,这实际上就是人口学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之路。 任何人口现象都不会以一种纯粹的方式,而往往是和各种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地域的、政治的因素交织在一起,出现在现实中。正是由于人口现象在现实中的交织性,使人们往往会一时难以看清人口形势正在发生的变化,出现认识滞后的情况。而如何在这种交织的现象中,及时地剥离出正在呈现的人口趋势、人口特征和人口挑战,这正是人口研究工作的职责所在。《说明》中对于我国人口形势的阐述清楚地表明了我国人口的总体变化趋势,体现了一种人口的大势观,而这正是我们人口学界需要努力增强的地方。 作为一门专门学科,人口学在自己的研究中不断产生各种的研究模式、概念、指标、方法,形成和丰富了学科的体系,使它越来越走向精细化,也使人口研究产生出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但五中全会的《说明》也在强烈地提示我们,人口研究的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手段,帮助全社会和公众在纷乱交织的现实中揭示和认清人口大势,要增强人口的人口大势观。而如果我们的人口研究尽管越来越精细,但不仅没有使人们看清人口大势而是模糊或掩盖了人口大势的出现,那就是适得其反了。 简而言之,人口研究要增强人口大势观,这就是《说明》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生育与生命的意义 陈友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说明》中对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中国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的精准分析以及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积极意义的全面阐述,不仅表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中国人口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也体现了“以人为本”与“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思想,还表明其对人类生育意义认识的提高和对生命尊重程度的提升。为了更好地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促使中国妇女生育率尽快回升至更替水平附近,增强中国人口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国有必要加强民众对生育与生命意义的理解与认识。本文即是对此的一点粗浅认识与体会。 1 “人”字的依偎互撑结构 一撇一捺构成一个“人”字,如果少了一“撇”或者一“捺”,“人”就不能单独站立,而会倾覆。可见,“人”字结构是相互支撑的关系。这种关系意味着人不能独处,而只能生活在一个背靠背相互依存的世界里,需要与他人相处,既需要他人的支持,也需要支持他人;也意味着每一个人既享有某些权利,也应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只有这样,由个人所组成的人类社会才能得以延续。 2 权利与责任的相对性与共生性 权利与责任是一对孪生兄弟,不仅同时并存,而且要两者对等。今天,整个社会更多强调的是作为个人的权利,强调国家与社会对个人的责任,但较少强调个人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国家更多强调的是个人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而较少强调的是国家与社会对个人的责任。而作为个体的人则完全相反。由此可见,个人与组织的自利本性驱使其尽可能推脱责任与尽可能享有权利/权力。 结果是个人的权利意识在迅速膨胀的同时,责任意识却日渐淡薄。但同时也注意到: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生育与养老的责任部分由家庭转移到国家与社会,使得传统意义上家庭的生育与养老功能表面上看似乎被部分取代。 众所周知,在传统社会,哺育子女与赡养老人主要被限定在家庭内部,由家庭与子女承担。在现代社会,哺育子女与赡养老人部分由家庭内部转移至家庭外部,由国家与社会共同承担。然而不可忘记的是,国家与社会本身并不直接创造财富,其财富来源于税费收入,它由劳动者创造。本质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只是改变了人类社会生育与养老的外在形式,由以往的直接由家庭哺育子女与赡养老人,到现在的社会全体劳动者纳税共同哺育子女与共同赡养老人,其内容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只是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人类已经由社会保障等制度结成更加紧密的生活共同体。 可见,社会保障制度给人以虚幻印象,以为养老可以不靠子女而靠社会保障制度,殊不知,无论何种形式的生育与养老制度安排,其所需财富都是劳动者创造的,更为重要的是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人类一切社会制度都是建立在人口基础之上的,人口可持续是一切社会制度可持续的基础与前提条件。低生育率下是建立不起可持续的社会制度的,所以持续低生育率使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遭遇严峻挑战也就不足为怪了。 以往许多人常说:生育是个人的权利,不生育是个人的自由。而前面的分析表明这一认识是有失偏颇的。既然人生活于人类共同体中,每一个人不仅享有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维护共同体存续的责任。而世代繁衍恰恰是维系人类共同体存续的基础与前提条件。由此可见,对每一个具有生殖能力的人而言,生育既是权利,也是责任,既是消费,更是人类对自身未来的投资。 3 生育的意义与人类的责任 人类文明需要子孙去传承。生育构成人类财富前面的“1”,而事业则是人类财富“1”后面的零。如果不生育或者只生育一个孩子,就相当于没有前面的“1”,事业再成功,由于没有足够子孙去传承,因而还是归于零。从这一层面上看,生育不仅意味着新生命的诞生,而且意味着人类种群的存续与人类文明的延续。人口可持续是人类永续的基础与前提条件,而生育率维持在更替水平附近,则又是人口可持续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如此看来,每个人都肩负着世代繁衍的责任。在低生育率时代,人类文明遭遇传承危机,生育不仅是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更是公民应尽的第一责任。而要维持一个更替水平的生育率,每一对有生殖能力的夫妇至少要生育两个孩子。 与传统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生育性质已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社会的家庭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生活共同体,生育的孩子多由家庭抚养,孩子长大后创造的财富也多归家庭所有。而现代社会家庭的生产功能已经消失,生育孩子的成本大多由家庭承担,但孩子长大后创造的财富部分由全社会共享。*人类创造的财富可分为三部分:劳动报酬、国家税费与资本收益。企业利润是资本收益的主要形式之一,而国家税费则是由全社会共享的。 由此可见,生养的孩子在长大成人后已由传统社会的“准私人产品”转变为现代社会的“准公共产品”。 人不能单独存活于世,而只能生活于人类共同体中,一个人如果不生育或者只生育一个孩子,实际上意味着将自身的生育责任转嫁给他人与社会,但可以分享他人哺育的孩子长大后结出的劳动果实,某种意义上蕴含着“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之义,即便算不上“不道德”,其行为至少也不值得提倡。如此看来,世界上一个活着的人如果连生育的责任都不愿意尽,即便事业再成功,在笔者看来也是没有多少意义的,极端地说可能还存在道德瑕疵。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即便社会演变到今天,社会中的很多人仍将生育视作妇女的事与家庭的事,甚至把在家中相夫教子的妇女视作被丈夫供养的对象,而没有将生育视作人类社会合理的性别分工,更没有把生育与人类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妇女的生育价值未受到家庭与社会应有的重视。在此思想指导下,越来越多的妇女更想外出工作,而不是在家哺育孩子与照顾家庭,以至于出现了低生育率及紧随其后的人类种群延续的危机。 由此,在低生育率时代背景下,我们一定要赋予生育与生命全新的意义,生育与相夫教子和外出工作只是女性人生不同阶段的劳动分工,不仅外出工作与创造财富重要,而且在家生育与相夫教子照料家庭同等重要,甚至后者更为重要。生育是人类延续的基础,女性生育、操持家务与相夫教子,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使得丈夫与家人能安心在外工作、孩子更好成长、家人更好生活。另外,即便女性因为工作而影响了外出工作,可由男性替代,但女性如果因外出工作影响了生育,男性无论如何是替代不了的。 可见,衡量一个女性的社会价值,不仅在于其为人类创造了多少财富,而且要看在人类繁衍上尽了多少责任。子孙多人类不一定有未来,但子孙少人类一定没有未来。工作与创造财富不仅是人类的事业,繁衍后代同样也是人类的事业,在某种意义上,后者可能比前者更为重要,因为前者是建立在后者基础之上的。 4 对生育与生命的态度是文明的体现 在中国近几十年的人口发展史上,我们曾经历了人从财富到包袱、再到财富的转变过程。曾几何时,“人多力量大”,“世界上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此时,人被视作财富。但随后,政治运动风起云涌,社会经济政策严重失误,民不聊生,人及其作为集合的人口被视作中国社会经济问题的“替罪羊”、乃至罪魁祸首与万恶之源。此时,人被视作包袱。而持续低生育率及其相伴随的严重的人口与社会经济问题出现后,人又开始逐渐转变成为财富,生育政策的连续调整也就在情理之中。 中国近几十年来对人及其集合的人口的认识上的转变,引发我们对一些基础人口问题的系列思考。究竟应该怎样看待人类的生育行为?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因生育而付出的成本与代价?生育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关系?生育是纯粹的社会财富消耗,还是人类对自身的投资?生育究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还是动力?所有诸如此类的问题非常值得研究并在理论上加以澄清。 实际上,生育对短期、中期与长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很不相同的。例如,出生人数增加,短期会增加社会与家庭的负担,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压力,但在一个产能严重过剩的社会,出生人数增加可以使社会总需求因此而增加,有利于短时的经济增长。从中期看,未来劳动力会因此而增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从长期看,未来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也将增加,对社会经济发展不利。再如,出生人数减少,短期看减轻了社会经济负担,从而对经济增长有利。然而,由于出生人数减少,当这部分人口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时,由于劳动力数量减少,创造财富的人也相应减少,从而对经济增长不利。当这部分出生人口进入老年后,由于老年人口少,社会经济负担轻,对经济增长有利。 每个人在整个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将以不同的面目出现:消费者、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统一、消费者。人类不可能取其一,舍其余。例如,只选取个人生命周期中间这一段,而把个人生命周期早期与晚期那两段舍弃掉。因此,在对待出生问题上,一定要有长远的眼光,统筹考虑出生对人类自身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短期、中期与长期影响。人一生中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要大于其所消耗的社会财富,因而我们会看到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地球上从来没有生活过如此众多的人口,但与此同时,地球上的人类从来没有享有今天如此高的生活水准。正如联合国《1990年人类发展报告》第一章开篇所言:“人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 新出生的人口是今天财富的消费者,却是明天财富的创造者,没有今天对出生的投入,哪有明天的产出?因此,生育既是人类对自身的投资,也是人类延续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对待生育的态度,实际上体现的是对生命的态度与人类对生育与生命的认识深度,同时也是人类文明的最直接体现。在持续低生育率形势下,中国亟待提高对生育与生命意义的理解与认识,尽快取消外部一切对人类生育的强行限制,将生育权尽快归还给每一个公民,让家庭自主去生育,负责任地去生育。国家甚至应该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促使中国妇女生育率尽快回升至更替水平附近,以增强中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的思考 陆杰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社会治理凸显新特征,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人口发展形势呈现新格局,公民生育观念出现新变化。这一时期同样是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的“窗口机遇期”。2014年各地分别启动了单独二孩政策,2016年已经开启了全面二孩时代,这为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既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面临着新的挑战。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宏观背景,深刻认识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体系完善的重要意义,抓住发展机遇,妥善应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 1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出生性别比是人口结构变动的一大关键性因素。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为促进出生性别比平衡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积极采取措施,初步构建了出生性别比治理政策体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全面二孩政策开启的新形势,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是全面做好新时期计生工作的必然要求。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对控制中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计生工作不仅包括对人口数量的治理,更对人口结构的合理发展提出了要求,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正是其中的重点任务。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是全面做好计生工作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确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是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是遏制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关键手段。当前,我国是世界上出生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虽然自2009年以来出生性别比呈现回落态势,2015年降至113.51,其偏高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其数值仍在高位运行。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是遏制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关键手段,有利于加大查处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下面简称“两非”)力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生育观念,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和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出生性别比问题不仅是人口问题,更是影响人口安全的社会性问题。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将导致人口性别结构失衡,对婚姻家庭的形成、人口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冲击,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是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两非”行为不仅是对女婴生存权利的侵犯,更有害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将不利于男女地位的平等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有利于改变传统生育观念,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 2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面临的机遇与主要挑战 全面二孩政策新形势下,面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新常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治理机遇,直面风险与挑战,为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厘清思路、明确目标、规划任务。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将是我国社会转型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我国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同时,卫生计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生育政策进一步调整,生育观念加快转变,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工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不过,我们必须看到,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出生性别比继续下降难度将进一步增大,法律对于“两非”行为震慑力不强,基层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尚未完成,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等等;这些都对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构成了现实的突出挑战。 图1 2006年以来我国出生性别比变化趋势 一是出生性别比继续下降难度加大。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出生性别比达到113.51,较2008年(120.56)下降了7个点(详见图1)。成绩不容否定,但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未来出生性别比下降难度加大。按照出生性别比发展的一般规律,越是接近正常值,下降的难度越大,这也是对未来一个时期时期出生性别比治理目标确定增加了挑战。 二是相关治理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当前,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打击“两非”违法力度明显不够。一方面,“两非”违法行为立案门槛高,不利于“发现即查处”。另一方面,由于“两非”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小,造成了“两非”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两非”行为的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三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对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影响机理还不确定。普遍放开二孩政策从长期来看有利于缓解长期以来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形势,但是短期内效果可能并不会太明显,局部地区有可能加剧出生性别比的攀升。普遍放开二胎生育政策落地后,家庭不会在孩子性别上都选择男孩,稀释效应会降低出生性别比;同时,我国家庭理想子女数已经进入了低生育状态,新生育的孩子数量也是一种适度释放和逐步释放,因而对我国出生性别比的稀释作用相对有限。 四是流动育龄人口规模扩大,增加了工作难度。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将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规模,促进人口流动方式的多元化。流动育龄群众常住地不确定性的增强,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地方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由于各地区之间还未形成良好的工作联动机制,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有可能造成户籍地和居住地间工作职责不明确、数据漏报和重复统计等问题,再之跨区域“两非”案件的侦破难度较一般案件更大、牵扯范围更广,流动育龄人口的异地“两非”行为十分不利于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 五是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受教育水平较低,农村地区男孩偏好更加严重,并且容易受人蒙骗走上“两非”的违法道路,加之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薄弱导致农村地区“两非”现象普遍发生。此外,不同省市之间的工作基础不同,人口大省将重点放在控制人口规模增长上,忽视了对人口结构的治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难度。 3 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完善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的思路 毋庸置疑,未来几年将是我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关键时期。 一方面,要前瞻性、全方位、多视角确定未来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与实现路径。面对人口变化的新格局,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须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模式提升为国家统筹治理模式,建立国家层面综合统筹协调治理机构,制定性别失衡治理工作的国家战略和中长期工作规划。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法制宣传,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利用生育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和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契机,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切实强化区域合作,形成全国一盘棋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辅助保障政策体系,解决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生产致富、子女成才、养老保障等发展能力。加强宣传倡导工作,创新宣传倡导工作方式方法,逐步促成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强化统计监测,不断提高出生性别比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完善考核机制,制定科学考核目标,提升工作效率。加快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失衡的社会后果治理,形成出生性别比国家治理统筹模式。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改革创新。当前,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卫生计生系统合并,如何高效整合卫生计生资源,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是计划生育工作亟待研究和解决的突出问题。生育政策调整,单独二孩政策与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后对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有何影响,新生育政策调整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应如何调整。为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如何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更加注重人口结构平衡”,进一步凸显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对性别比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做好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后计划生育时代的人口工作需要尽快向家庭发展转型 杨成钢(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发布实施,中国进入了后计划生育时代。虽然计划生育作为国策的政策基调未变,但鉴于目前人们普遍的生育意愿也仅止于二孩,计生工作最主要的矛盾集中于二孩,因而放开二孩政策后,原来计生工作的那种“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等等轰轰烈烈的局面是一去不复返了。这种新的、后计划生育的时代背景和政策环境下人口工作还能否有所作为?答案是肯定的,但必须尽快转型,由人口计划生育向家庭发展及其相关社会支持和服务转型。 1 人口工作向家庭发展转型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财富得到巨大增加,但是社会发展却明显滞后,与中国今天这种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并不相称,迫切需要加以改变。而社会发展就应该通过家庭发展加以体现。家庭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微观基础,没有家庭发展,社会发展就是一句空话;社会发展如果不能促进家庭发展,不仅是不可持续的,甚至毫无意义。尤其在中国社会,家庭发展有着特别的意义。与西方社会以个人作为社会细胞不同,中国文化把家庭理解为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高度重视家庭的建设和发展。所谓“身家性命”,就是把家庭理解为个人生命意义的寄托和心灵归宿。欲兴国祚,先齐家益。让家庭发展同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国当前的家庭发展服务领域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也是中国长期以来的社会服务短板。随着人口转变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家庭在资产和人均收入迅速提高的同时,少子化、空巢化、老龄化也日益普遍,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大量老年人年事已高,对子女依赖性增强,而子女又力不从心的情况。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政策以后,如果年轻夫妇再养育第二个孩子,可能会更加力不从心,不仅无力赡养老人,而且自身的生活负担也无比沉重。其家庭发展受到很大阻碍和挑战,迫切需要取得社会支持服务。社会支持服务包括各种公共的和市场的社会资源供给与配置,政府既是公共资源的核心提供者,又是整合配置市场资源的最重要的设计者和推动者,更是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之间最好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因而绝不能缺位。计生部门主动将人口工作向家庭发展的支持和服务转型正好扮演了积极的政府角色,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家庭发展需求。 人口工作向家庭发展转型也是对中国人口发展模式转变的适应。判断人口发展模式的根本尺度是其动力机制。中国人口发展的动力机制已经在发生转变:从政府行为转向家庭行为。过往中国的人口发展较多的依赖政府的行政调控力量,较多的强调集体理性。这也构成了中国人口转变的早期特点。随着中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到今天促进中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决定因素和力量已经不再是政府的行政意志而更多的是家庭的自主决策和个体人口的自觉选择。这既构成了中国人口转变的后期特点,也符合世界人口转变的一般规律。所以,将中国人口发展的政策实践方式从宏观层面的计划生育管理与调控转向微观层面的家庭发展支持与服务,是一种符合国情、顺应人口发展规律的正确的政策选择。 人口工作向家庭发展转型也与计生部门自身的转型条件相适应。计生部门具备良好的公共资源禀赋和强大的服务供给能力,其多年来形成的横到边、纵到底的人口管理网络正好可以转型为基层社会家庭发展服务的工作网络。计生部门原来所掌握的计生人口信息是家庭发展服务所需要的基础信息,原来所服务的对象也是家庭发展服务的主要对象,原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能力也是家庭发展服务所需要的人力资本,唯一需要改变的就是计生工作原有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只要其从原有的计生情结和人口出生控制思维转变,真正树立民为邦本,家齐国治的观念,将过往的人口管理、出生监控工作习惯转变为服务家庭发展、为民排忧解难、增进群众福祉的工作方式上,则不仅能有效节省和充分利用一大笔行政资源,保证家庭发展服务乃至基层社会公共服务的行政资源供给,而且也将为后计划生育时代的计生工作部门开辟新的更大的作为空间。 2 家庭发展的内容与促进原则 所谓家庭发展,从政策设计视角出发,应当是这样一种政策效果:在努力保障家庭安全的基础上,让每一个家庭同步共享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使其家庭建设能力不断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社会尊严不断提高,家庭幸福感得到不断增加的过程。 家庭发展的基础是家庭安全,安全不保的家庭谈不上发展。家庭安全应当包含三部分内容: 其一,家庭经济安全。商品经济社会中,家庭的存续发展离不开必要的物质资本储备。储备越富足,越有能力应对家庭发展中的不确定变化和风险,家庭越有安全感。 其二,家庭婚姻安全。家庭是微观社会组织,这一社会组织中,所有社会关系几乎都由血亲关系约定,只有婚姻关系例外,是由外在的社会规则约定的,从而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社会关系。所以,就家庭这一微观社会组织内部的社会安全,也即家庭的维系生存来讲,最根本的就是婚姻安全。人们可以在生活中发现很多单亲家庭,但从家庭发展的意义上讲,那显然不是多数人心目中的理想家庭形式。 其三,家庭人口安全。家庭由特定的人口组成,人口安全是家庭安全的基本内容。家庭中适度的人口规模、较高的人口素质、合理的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对于每个家庭的稳定存续和正常发展都是一个良好基础。 只有上述这几方面家庭安全有了保障,家庭才可以以此为基础逐步提高生活质量和社会尊严,获得发展和幸福。这一过程必然是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分享,也不啻为社会发展的反映和标志。 也许,从计生部门的工作历史来讲,更习惯于应对人口问题,但须知,家庭发展问题本质上就是微观层面上的人口问题。多年来,人们谈论了太多的世界、国家、地区等宏观层面的人口问题,但实际上,微观层面上的人口问题一点不比宏观层面人口问题来得次要。失独家庭问题、贫困家庭的少儿健康和教育问题、养老照护问题,这些在宏观层面表现为枯燥数字和怪异曲线的人口现象和家庭发展困难在微观层面就是实实在在的人口问题。这样的人口问题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计生部门转型开展家庭发展支持和服务的工作内容。 正确促进家庭发展,应当坚持: 第一,家庭发展必须与所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环境相适应,相协调。家庭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的时代和区域具有不同的发展标准,家庭发展资源的供给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人口工作对家庭发展的支持与服务既不能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也不能脱离实际,无限透支。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实现家庭发展支持服务的资源利用最大化。同时,不同的文化对于家庭发展具有不同的价值认同,人口工作对于家庭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弘扬正能量,营造好风尚,倡导建构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家庭发展理想观念和价值规范。 第二,要让家庭发展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让家庭收益率与社会收益率保持一致,使民众家庭可以分享、共享社会发展红利,使家庭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与根本标志,而决不能使家庭发展与社会发展脱节,更不能让社会发展代替家庭发展,使家庭“被发展”。那样,社会发展就被引向了歧途,失去了发展的意义,而且也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 第三,家庭发展必须把握好政策要义和政府作用边界。首先要充分尊重家庭的私人性,不可让公权过多干预私权,使家庭发展失去自主性。其次要充分保障家庭发展的公平性。每个家庭的发展水平不可能一致,但发展权利应当一样。权利公平才是最根本的公平,权利公平做到了,家庭发展的公平性就有保障了;最后,家庭发展要侧重家庭发展能力的提升,能力帮助是根本帮助,能力的提升才是家庭发展的持久源泉。 总之,新的时代和政策环境下,人口工作向家庭发展的支持和服务转型仍然大有可为。 强家国安天下:人口问题治理的基本逻辑 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景军(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教授) 人口自身可持续发展是社会总体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华民族繁荣昌盛、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根本保障。国际比较发现,采取强有力的综合措施来鼓励生育、振兴人口是低生育社会和国家的共性选择。但一旦社会发展推动下的人口和生育转变形成低生育文化和低生育惯性,任何一种类型或结构的人口都早晚会掉入“低生育陷阱”,这时要逆转低生育和少子化态势就非常艰难。我们判断:中国正处在这样的人口陷阱和人口风险之中,而且已经积蓄起巨大的人口负增长惯性。船大要早掉头,否则必悔之太晚。中国在人口问题上需要尽快摆脱人口太多因而需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惯性思维和一味减少人口增量的传统治理模式。在少子化和老龄化向两极发展的人口新时代,继续控制人口只会离人口均衡发展的目标更远而不是更近。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十分重视家的建设和发展,其中家庭人口的再生产和代际传承是关键所在。夫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人,人之本在育。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需要走“强家国安天下”的路线。家庭的普世价值至少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组织。古今中外,“家庭细胞说”成为各界共识。社会的和谐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家庭细胞的健康程度。家庭结构是否健全、家庭关系是否和谐、家庭发展是否强健决定着社会的面貌和未来。成功的社会公共政策无不以保护家庭为价值取向。 其二,家庭是人口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承担着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就是通过生育和养育实现新一代人口的生产。人口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是社会生存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动力。19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德说过:人口就是命运。有什么样的人口,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国是最大家,家是最小国,历史上的中国有家国同构的传统,至今无法摆脱家国天下的国家治理逻辑。 其三,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家庭潜移默化的化育和引导作用不可小觑。家庭要确保发挥出正确的教化位育功能,取决于父母、家长能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观、爱情观和亲情观,并且言传身教,涵养正为大、爱为上、和为贵、亲为心的家风,就能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正能量的新生代。 其四,家庭是天伦之乐的基本源泉。人情之贵,莫贵于亲。人生之乐,莫乐于情。家庭是人类获得情感高峰体验的不二场所。天伦之乐是人类最永恒、最深切、最可靠的幸福源泉。没有家庭的依托,人类的情感将是空洞的,灵魂是漂泊的,幸福是虚无的。 其五,家庭是文化传承的基本载体。自古以来,家庭还有一个基本功能,这就是代际反哺和养儿防老。与此相关的是一个职能是孝德的扎根教育和道德实践,家庭是习得孝道文化的最佳场所。百善孝为先,教育的教字是反文一个孝字,教化儿孙和下一代成为有孝心爱心有道德的人,这才是扎根教育之本,才能确保人的健康、积极、全面的发展,防止避免人的异化。家庭教育责任重大。 其六,家庭人口发展的自主性、多样性和持续性需要保护和尊重。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每个家庭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的决策是最合理的。家庭决策权必须得到保护和尊重,是人类社会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家庭人口适度是社会人口适度的必要前提。自主生育是天赋人权,生育或者不生育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在任何一个文明体系中,家庭的价值都得到尊崇,家庭的地位都得到保护。家庭发展既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本身也构成社会发展的目的。1989年12月8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宣布1994年为“国际家庭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Family),并确定其主题为“家庭:变化世界中的动力与责任”,其铭语是“在社会核心建立最小的民主体制”。1993年2月,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又作出决定,从1994年起,每年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Families)。设立“国际家庭日”旨在改善家庭的地位和条件,加强在保护和援助家庭方面的国际合作。 当今之世,我国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类型多样化、家庭关系离散化、家庭问题复杂化趋势日趋明显。现在是二人家庭、三人家庭是主体,由两代人组成的核心家庭占六成以上。同时,单人家庭、空巢家庭、丁克家庭不断涌现。当前乡城人口流动中举家迁徙接近20%,多数已婚人口流动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快速的人口城镇化背后留下的是数千万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其中亲情的疏远、缺失问题相当普遍和严峻,农村人力凋敝,没有人气,乡愁淡去。 2015年2月15日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习总书记的讲话为家庭发展指明了方向。 展望未来,在低生育时代,我国亟需采取家庭保护和家庭发展政策,提升家庭价值和地位,建设和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全方位体现社会政策家庭友好的价值取向。 首先,我国要高度警惕低生育文化的蔓延和低生育陷阱的深化,需要遏制和延缓人口少子化的进程。在家庭结构上,要创造条件多打造至少有两个孩子的合适之家(Optimum family)为家庭发展目标。重建坚强有力的家庭结构,增强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失独风险。打造四边型结构为主、多边型和三角型结构为辅的健康家庭人口生态——不仅有夫妻关系、亲子关系,而且有兄弟姐妹的关系。控制和减少政策性和选择性“独生子女风险家庭”,鼓励和增加“双生子女健康家庭”。以近更替水平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大致在1.8-2.5之间)为人口发展目标,早日跳出“超低生育率陷阱”。 其次,国家需要建构六让政策体系,即让痛苦的家庭得到关怀,让困难的家庭得到扶助,让需要的家庭得到服务,让健康的家庭得到鼓励,让幸福的家庭得到发展,让所有的家庭得到保障。国家的责任就是培育爱护家庭的社会组织,打造强家庭细胞,保护弱势、脆弱的家庭细胞,促进家庭的健康发展,从结构、关系、保障上为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和优良家风的绵延传承创造一切条件、开辟宽广道路。 美国的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爱家协会(Focus on the Family)所取得的巨大成功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发。上世纪70年代,现代化对美国社会的传统家庭价值观冲击很大,离婚率上升,家庭问题凸显。这个时候,美国出现了一个家庭价值的文化卫士,他就是爱家协会创始人詹姆士·杜布森(James Dobson)博士。爱家协会1977年建立,是一个宗教组织,宗旨为“滋养上帝旨意的家庭,在全世界传播圣经真言”,主张青春期无性教育、反对离婚、堕胎、同性恋婚姻,坚持校内祷告和传统女性社会角色。这个组织属于美国基督教福音派,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提出家庭价值观。 杜布森团结了一大批保护家庭的组织、专家和志愿者,发挥了伟大的志愿精神、专业精神和服务精神帮助美国成千上万脆弱的、生病的家庭。后来,在上述三种精神的感召下,美国离婚率降低,不少濒临崩溃的家庭得以重生,人称“杜布森效应”。很多问题婚姻和家庭重新获得爱的正能量,恢复健康,赢得幸福。杜布森被誉为美国头号心理学家、家庭问题的最高顾问,他的事业是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帮助。全球每天有近3亿人通过7500家电台收听杜博士的广播节目。杜布森出版了大量的有关孩子培养、婚姻与性以及巩固家庭的著作并译介到我国。 再次,借鉴国际经验,成立“儿童和家庭福利委员会”,出台全方位、递进式家庭福利政策并监督落实情况,促进生育成本社会化,社会福利家庭化,实现想生敢生、愿生优生的家庭和社会目标,包括延长带薪产假、实施生育直补政策、增进幼儿入托福利和儿童教育福利等。国际上一般采取综合性措施来提振生育率,但效果的彰显往往需要较长时间,仅仅采取经济鼓励的措施远远不够,还需要重建包含着爱和责任的婚育文化和家庭文化。1970年代初到199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生育率的第一次转变(TFR持续低于更替水平),到2000年进入了生育率的第二次转变(TFR持续低于1.5甚至1.3)。中国需要以近更替水平(TFR介于1.8-2.5)为目标,构建跳出低生育陷阱的第三次生育转变的动力机制,但中国还没有出现生育率第三次转变(TFR持续高于1.3-1.5)的迹象和拐点。

文章来源:人口研究 网址: http://rkyj.400nongye.com/lunwen/itemid-10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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